首页 | 学报简介 | 编委会 | 投稿指南 | 订阅指南 | 过刊浏览 | 论文模版  | 联系我们

 
文章摘要
胡大中.慢性“乙肝”证治约言[J].江西中医药,1986,(4):
慢性“乙肝”证治约言
  
DOI: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基金项目:
胡大中
抚州地级公费医疗门诊部
摘要点击次数: 4004
全文下载次数: 90
中文摘要:
      慢性乙型肝炎表而抗原阳性的患者多无黄疸一证,故茵陈蒿汤类不宜套用。亦不可因为现代医学认为是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而滥用解毒祛邪法。我们在临床上看到不少因服用大量苦寒清热解毒的中草药而造成苦寒败胃、中阳受戕的患者,不但表面抗原持续阳性,而且纳谷日减,神疲倦怠,不能坚持工作或学习,值得医者反省! 祖国医学的特色是审证求因、辨证施治。慢性乙型肝炎往往在体检中突然发现,平时似无明显不适,应如何辨证施治呢?根据我的临床体会,患者一般舌苔偏腻,纳谷不馨,或食
英文摘要:
      
查看全文   查看/发表评论  下载PDF阅读器
关闭

您是本站第 104021319 位访问者

版权所有:《江西中医药》编辑部
主管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 主办单位: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省中医药学会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梅岭大道818号江西中医药大学致远楼3307   邮政编码:330004   电话:0791-87119831(办公室) 87119827(广告)   传真:0791-87119830

本系统由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